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6月1日10时至2019年6月4日10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景东大道尚东国际北一区1栋2单元303室(权证号:景房权证字第0975397号、景房权证字第0975398号;建筑面积:160.08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土地面积:15.93;土地来源:出让;土地终止日期:2076-11-22。
评估价:96.8万元
起拍价:67.8万元;保证金:6.78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
二、拍卖时间:2019年6月1日10时至6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法院案件特殊性,未能进入标的内部勘查,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9年6月17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具体账户以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为准)。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5月2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917148584 ;021-64186481罗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39308739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