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上海产权2020年10月9日股权拍卖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910时至2020年10月1210时止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新天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评估价:64.69万元

起拍价:46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0年10月910时至2020年10月12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境内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应当遵守原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延长股权限售期、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的限售期、最高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及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要求竞买人在买受后需要承诺的其它项目等,并承诺在买受后公告其承诺内容。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上海新天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0年10月2616:0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自行至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支付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和费用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

十一、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拍卖标的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的最终结果,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20331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相关数据摘自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咨报字2020276号》,仅供竞买人参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28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0年9月28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次拍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701724336021-64186481 孙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12楼;

举报监督电话: 021-20287528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