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8弄6号1101室不动产(不包含室内物品)(成交价:15,363,000元)

一键参拍
处置法院:上海海事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70172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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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物介绍

上海海事法院将于2021年1月6日10时至2021年1月9日10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8弄6号1101室不动产(房地产权证号黄2005007171,建筑面积114.99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用途:居住);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4年;房屋结构:钢混;总层数:31;核准日期2005-8-1。

土地宗地号:黄浦区小东门街道589街坊1/2丘;土地使用期限:2001-9-10至2071-9-9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

评估价:1120.30万元。

起拍价: 1120.30万元;保证金:224.0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1年1月6日10时至1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因疫情影响,本次拍卖不安排现场看样,但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查看拍卖标的物的现场视频。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包含室内物品,标的物以实物(视频)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1年1月25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户名:上海海事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平凉支行,账号:9558851001009027562)。因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及相关票据原件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4186481;13701724336 孙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68622055

 

 

上海海事法院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本院定于2021年1月6日10时至2021年1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上海海事法院)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8弄6号1101室不动产(不包含室内物品)。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拍卖标的目前无人居住,但室内物品尚未搬离,本院在入户门外安装电子封条。拍卖标的欠付物业管理费,存在水、电、燃气欠费情况。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和评估报告(见附件)。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不动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期限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不动产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21年1月25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海事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平凉支行,账号:9558851001009027562),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因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拍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余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按照《拍卖规定》第二十五条处理(《拍卖规定》第二十五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因买受人悔拍导致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及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自行及时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及相关票据原件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办理标的物解除查封手续、清空室内物品需要一定的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拍卖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4186481;13701724336 孙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2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68622055
 
 
上海海事法院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拍品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8弄6号1101室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胡**、共同共有人:胡*

拍品现状

使用情况

空置

钥匙

户口

无(截止至勘查日2020年11月19日)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被上海海事法院正式查封

2、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3、被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4、抵押权人:****有限公司(债权数额51146560元(本套房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主债权51146560元中的434万元。余额抵押),债务履行期限2010-12-15至2015-12-14);徐*(债权数额10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14-9-25至2015-9-25)、(债权数额10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14-7-15至2016-10-14

 

竞买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房屋、土地权属状况:

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8弄6号1101室(房地产权证号:黄2005007171;建筑面积:114.99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总层数31层;竣工日期:2004年;核准日期:200581;所有权来源:买卖。

土地宗地号:黄浦区小东门街道589街坊1/2丘宗地(丘)面积:16840.00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2001-9-10至2071-9-9止。

2、标的四至:至外咸瓜街、南至共和园小区、西至中华路、北至东门路。该标的位于“滨江名人苑”小区内。

3、特别告示:

1)该标的目前空置,按现状拍卖,不含室内物品。

2经调查,截止至勘查日(2020年11月19日)该标的内无户籍登记。

3)该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为230元/月(每月2元/平方米),截止至2020年12月底共计物业欠费6670元。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4、特别说明: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支付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物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违章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由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本次拍卖不包括该标的物房屋内外的装修、设备、设施、家具家电什物及可移动物品、无证建筑物和构建物或违法违章建筑等。

 

 

标的视频介绍

标的详细